信用证的签发和付款均通过银行进行,且从开证到议付的整个过程都是环环相扣、紧密联系的。因此,外贸人员在进行信用证申请和业务处理时,需要了解不同阶段需要完成哪些操作,以及每个信用证主体在不同阶段承担的责任和作用。

• 开证人申请: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开证,根据外贸合同的相关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 开证行开证: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审核通过的,向受益人开出信用证,并将其邮寄至出口方所在地通知行。

• 通知行核对:通知行对信用证和受益人提交的印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将信用证交给受益人。

• 受益人开出汇票: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是否相符,相符的,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准备相关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 议付行议付:议付行对受益人交来的信用证和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垫付货款给受益人。

• 议付行索偿:议付行进行议付后,将汇票和货运单据邮寄至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 开证行付款:开证行对议付行提交的汇票和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进行付款。

• 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对议付行付款后,通知开证申请人进行付款赎单。

以上是信用证从开立、议付到赎单的整个流程流转顺序,其中,开证人申请和开证行开证是整个流程的第一环节,也是关键环节,主要由外贸企业或外贸人员来完成。

信用证申请和业务处理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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