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合同的签订往往只是合作的开始。由于各种客观或主观原因,合同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进行修订或调整。此时,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贸易安排也会随之变动,这个过程需要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形成新的方案。然而,合同的修改不仅仅是双方意愿的体现,更涉及到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因此,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尤为重要。

保留书面证据的重要性

合同在修订和更改的过程中,使用的任何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交流记录都应被保留。这包括邮件、电话记录、面谈笔记等。这些证据能够有效证明双方的真实意图和具体约定,从而在日后出现争议时为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责任的确认提供依据。

遗憾的是,许多企业在实践中并未意识到书面证据的重要性,未能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导致日后可能陷入法律纠纷时处于被动。例如,一些企业口头达成协议,却未能及时形成书面文件,或在变更合同条款时未能详细记录相关过程,从而埋下隐患。

外贸合同变更中的证据保留:确保权益的关键

案例分析:忽视书面证据的后果

某国内出口企业甲曾向俄罗斯出口一批皮革制品,合同规定付款条件为“生产前支付70%的定金,余款30%在收到传真单据7日后支付”。货物如期送达俄罗斯后,买方却迟迟未支付剩余款项。甲公司随后向其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报损并申请索赔,但保险公司在处理过程中发现了多个问题:

出口合同中约定的货物价值为12,027.42美元,而实际开具的发票金额仅为8,514.89美元;

合同中规定的价格包含运费,但发票价格的条件却变成了FOB(离岸价),即由买方承担运费;

买方在应付款逾期后曾与甲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变更了支付方式为“货物出口后30天内支付余款”,其中还包括了甲公司代垫的运费及滞期费。

在后续调查中,保险公司发现甲公司曾按照买方要求降低了发票金额,并且擅自更改了合同条款,但这些重要的合同变更均未有书面记录。由于甲公司无法提供买方违约的书面证据,保险公司无法核实实际情况,因此拒绝了理赔请求。

问题分析与教训

在该案例中,甲公司未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关键原因在于其未能保留书面证据,导致无法证明买方违约的事实。做低发票金额、更改支付方式等均为合同的重要变更,双方在达成共识后应当形成书面协议。然而,甲公司未能按照规范保存证据材料,最终使得保险公司难以确认债权,从而无法理赔。

这一案例警示我们,在贸易中,特别是在合同修改和变更过程中,保留书面证据是确保权益的重要措施。无论是合同的初始签订还是后续的修改,都应通过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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