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份,美国通过了一项法案,表示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卖家都要缴纳销售税,对一些电商卖家来说是很大的变化,但是很庆幸的是美国并没有要求跨境电商卖家补缴之前的销售税,因为涉及到的跨境电商卖家实在太多,税务局无从查起,也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而且有可能会造成更加负责的双重缴税问题。 


跨境电商卖家自然比较关心自己是否需要缴纳销售税,分两个方面给大家讲解一下。 

第一类卖家是从国内通过快递发货到美国。如果卖家是在国内拥有电店铺,所有产品都是从我国国内发货到美国,那么就只涉及到进口税,不用缴纳销售税。这类卖家一般都是通过快递公司发货的,产品配送所产生的进口税都是需要由收货者承担的。


美国邮政包裹、联合包裹、联邦快递和德国邮政DHL,这四个物流公司都是由自己的报关服务,如果卖家是用的这四家物流公司,就不用担心税收问题,因为他们会在收货人收货时处理税收问题。如果是其他的物流公司,也是只需要跟物流公司确认是否处理了进口税的报关问题,这个只是将产品出口到美国的标准程序,不涉及到销售税。 


第二类卖家是在美国销售并且拥有仓库的。只要您在美国有自己商品的仓库,并且跟消费者进行了私人销售行为,都是需要缴纳销售税的。用亚马逊的FBA发货的卖家也是一样,也是需要缴纳销售税的。法院并没有明文规定销售达到多少需要缴纳销售税,也没有具体指示。但是一般人们默认南达科他州的法律,每年的交易额达到10万美元,或者交易总数达到200笔,卖家就需要缴纳销售税。所以,如果卖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也是不需要缴纳销售税的。 


美国各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所以目前美国的税法有很多条款,所以跨境电商卖家涉及到美国的,都需要时刻关注美国各个地区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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