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的种类很多,依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分为多种类型,比如,提单依货物是否装运、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可否转让等情况,有多种分类,现具体介绍如下。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提单有多种类型。不同的提单尽管内容上有所差异,但基本内容不会太大变化,提单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18项。

●提单的号码:号码的编排顺序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承运人接受货物的先后次序或货物入仓的位置而定的。

●提单的名称:注明“提单”字样,英文为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

●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托运人指的是出口商或信用证受益人,在信用证特殊注明下,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

●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 or 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里能否转让,以及货物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通知地址(Notify 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

●海运船只(Ocean 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装货港(Port of 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标志和号码( Marks and Nos):又称喽头,是提单与货物联系的主要纽带,是收货人提货的重要依据,必须按信用证或合同的规定填写。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名(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Goods):此栏按货物是散装货、裸装货和包装货的实际情况填写。

●毛重和尺码(Gross Weight and Measurement):此栏填写货物的毛重总数和体积总数。

●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此栏填写运费及额外的附加费用。

●运费支付地点(Freight Payableat):此栏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签单地点和日期(Place and Date of Issue):提单签发地为装运港所在城市的名称,签发日期为货物交付承运人或装船完毕的日期。

●正本提单份数(Number of Original B/Ls):正本提单签发的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的份数。

●代表承运人签字(Signed for or on behalf or the Carrier):提单必须由船长或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

卖方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后,承运人向卖方开立一份单据(通常为海运提单),作为承运人向卖方已交货的证明。卖方凭此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买方凭此单据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货。电子数据交换(EDI)又称电子资料交换,是指按照协议,对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信息,经过电子数据通信网络,在商业伙伴的电子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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