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装运单据,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跟单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装运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中所使用的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

光票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仅凭不附装运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在采用信用证方式预付货款时,通常是用光票信用证。

图8-5信用证业务一般流转程序图

注释:

①进口商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②开证行接受进口方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出口商所在地通知行。

③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受益人(出口商)。

④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

⑤备齐各种装运单据并开立汇票,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内送交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

⑥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证相符后,按汇票金额扣除有关利息和手续费,将余额垫付给出口商。议付后,议付行应在信用证背面作有关议付事项的必要记录,称为“ 背批”,其作用是防止超额和重复议付。

⑦议付行将汇票和装运单据分次寄往开证行索偿,以防邮递过程中发生单据遗失现象。

⑧开证行对照信用证审核单据无误后,将款项偿付给议付行。

⑨开证行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⑩进口商付款赎单。倘若进口商验单时,发现单证不符,有权拒绝付款赎单,此时开证行就有可能造成损失。而且,开证行不能以验单时未发现单据不符为由向议付行要求退款。

⑪进口商付款赎单后,在海运方式下,凭海运提单在目的港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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