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需要报检是因商品类型而定的,报检的时间和地点也同样如此,报检时间对报检尤为重要,时限之前或超过时限的商品报检都不能被受理。只有清楚了解每一类商品准确的报检时间和地点,才能做到报检成功。进口商品的报检时间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进口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2)进口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 天报检。

(3)进口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4) 进口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进口商品的报检时间及地点规定

此外,不同种类的商品在进口时需要严格按照以下要求的地点申报。

(1)进口贸易合同或运输合同中对商品检验地点作出明确规定的,应严格按照约定地点报检。如合同若约定将卸货港口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计算价格和结算贷款的依据,那么报检工作就应在卸货港口进行。

(2)大宗散装和易腐变质类进口商品,如粮食、原糖、化肥、化工原料和农产品等,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报验。

(3)卸货时出现货物的外包装残损或短件等情况的,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商检机构报验。

(4)由内地收货,货物在国内运输途中不会发生变质、变量且包装完好的进口商品,可向到货地商检机构报验。

(5)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及在口岸开件检验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向到货地商检机构报验。

和进口商品不同,出口商品一般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检验,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出口商品的报检地点一般为外贸企业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若商品不是外贸企业自己生产的,则报检地点为生产工厂所在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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