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中的 A、B、C 这三类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资格才能够担任好自己的职责呢?首先,每一个人都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比如,作为跟随伙伴的B可能会认为自己也非常优秀,也可以充当 A 的角色。一旦跟随伙伴 B产生了这样的念头,在合伙的过程中便很容易就会发生争执。
因此,B 要认清自己就是 B,C要认清自己就是 C,而 A 要拿出领头人的觉悟和担当,才能够承担起 A的名号。所以,A 要具有合约精神,不能在一开始和别人相约一起创业,等到公司发展壮大以后又反悔,而把合作伙伴移出局。同样地,A所占股份最多,会占一半以上的股份,有时候甚至会占 70%的股份,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之中,大部分时候都是 A说了算,所以B和C对于A的选择也是非常重要的,若在一开始的时候选择错误,那么无论付出多少努力最终都可能徒劳无功。
所以,B 在对 A进行挑选时,首先,要选择一个比较熟悉的人,假如是临时拼凑的团队,成员互相不熟悉,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其次,B所选择的A必须以全职的身份来进行创业,也必须在合伙运营的业务中起到核心作用。
在这个案例中,A 之所以是 A,是因为 A创业之前已经有过四年的亚马逊运营经验,成功打造出数款热销产品。而 B1与 B2 均为原来 A 小组里的成员,与 A 共事了三年,都比较认可 A 的能力和人格,因此愿意离开原来的公司和A一起创业。同时,B1擅长选品与供应链管理的工作,B2 则比较擅长产品推广工作。因此我们可以知道,B 这一类人的任职资格应该是掌握着某一领域的技能,在运营亚马逊店铺的过程中,选品技能与推广技能都是比较重要的技能。
除此之外,和A 一样,B也必须以全职的身份参与到工作中,不能够先保持原有的工作等到创业成功以后再全职参与,否则即便创业成功了也会因为缺乏创业精神而引起其他创业伙伴的不满。
而 C这一类人,一般来说都是 A比较熟悉的人,并且认可A的能力和想法,进而想要进行投资,换一种说法就是C只是一个财务投资者,持有的是资金,而不参与公司的实际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