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目的是什么?有人会说,这还用问,当然是要达到我方的要求。如果这样理解的话,说明还没有深刻认识到谈判的本质。谈判是合作与竞争的辩证统一,谈判既是合作,亦是竞争。合作是基础,竞争是关键,谈判的合作性表现在谈判是一种互利互惠的活动,谈判者要考虑对方的合理利益,谋求一致,实现双赢;谈判的竞争性表现在它同时是一种斗智斗勇的活动,谈判者都在为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而与对方斗争,谈判充满着压力和对抗,是一场典型的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合作,就没有谈判的基础;而没有竞争,就不能争取自己的利益。只讲竞争不讲合作,是一种狭隘的利已主义,不是成功的谈判;只讲合作不讲竞争,就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是成功的谈判。因此,谈判要追求合作与竞争的辩证统一,是“合作的利已主义”,即在保持合作的基础上追求己方利益的最大化。

谈判的特征是妥协和让步,是双方共同的妥协和让步。如果只有单方的接受或妥协,那应该叫命令,无须谈判。因此,谈判的目标是双方积极沟通,共同协商,同时共同做出让步或妥协,最终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也就是说,谈判是要双赢,你输我赢或你赢我输是单向思维,无助于达成协议和解决问题。

所以高明的谈判者,不仅能在谈判时取胜,还能在谈判中、谈判后处处维护对方的感情和面子。谈判高手会在谈判结束之后让对手感觉到自己赢了这场谈判,而且这种感觉并不是暂时的。相反,他们会觉得和你谈判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而且会迫不及待地想要再见到你。

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高超而且重要的能力。比如,两个人分别进行了一场情况相似的交易谈判。两个人最终都以同样的价格成交,但谈判高手会让对手感觉到自己赢得了谈判,而一般的谈判者则只会让对手感觉到自己吃亏了。试想,以后对方会跟谁继续做后面的生意呢?所以双赢不光能谈判成功,而且还会有效地改善与谈判对手之间的关系。

很多跨境贸易的业务员觉得这很难,实务操作中买家拼命压价,而且供应商很多,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神奇的双赢结果。其实,双赢更多的是对方的心理满足感。谈判中的利益多少或成功与否,并没有绝对的判别标准,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谈判者个人的理解和感受。成功的谈判不仅需要考虑对方答观的利益,还需要考虑谈判者主观的感受,付出的多或对方得到的多,对方不一定就接受或满意;付出的少或对方得到的少,对方不一定就不接受或不满意,这主要取决于对方的心理感受和评判,而不完全是我方自己的评判。因此,成功的谈判者都懂得增强对方的心理满足感,影响对方的心理期望值,培养对方对合作的成功感和愉悦感。比如,提供更长的保质期,提供可以谁换的服务,提供优质供应商的奖章等,对方会有更多的心理满足感,在不增加己方实际付出的基础上,让对方有“赢”的感觉,增强谈判吸引力和改善双方关系。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