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驱动:政策红利不断
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过程中,跨境电商凭借短、平、快的优势正成为各大企业的重要出海手段,在政策层面也受到极大重视,已然成为了中国从制造出海向品牌出海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依托之一。我们认为,只要中国品牌出海 的大趋势不改变,跨境电商渠道也将得到企业和政府的持续重视,相关扶持政策也会持续出台,同时国际市场电商渗透率的不足,也会为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特别是跨境电商出口B2C市场提供较为充足的成长空间。
具体政策方面,跨境电商渠道在2013年8月被认为对于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我国品牌竞争力,实现我国外贸转型升级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此后,从国务院到各大部委,税收优惠、结汇松绑、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且在过去的2020年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预计后续相关规范性政策、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将进一步出台。
表3:近年来跨境电商领域相关政策
政策 |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解读 |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 2013年8月 |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 | 提出海关监管、跨境支付、税收等六项具体支持政策,有利于推动跨境电商规范化发展,同时也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做了明确定义,为后续监管提供了参照。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13年12月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
《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5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从海关监管、支付结算、税收政策、金融支持等多方面提出意见,以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
《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的批复》 | 2016年1月 | 国务院 | 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 | 2018年9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 | 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2018年8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 提出要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有利于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 2018年12月 | 海关总署 | 进一步完善规范跨境电商的业务发展。 |
《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 2020年5月 | 国务院 | 推广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有效做法,实行对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 |
资料来源:网经社、各部门官网、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分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