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证书的类型

目前,在我国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公认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对凡是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验的出口商品,或合同规定的必须经由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商品进行检验。

通常,出口商品检验包括品质检验、安全卫生、数量鉴定、重量鉴定等。由此也会产生相应的检验证书。

需要检验的商品

检验证书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按照以上几种证书的种类,对法定检验的范围进行总结和分析。具体包括以下6项:

(1)凡是列入海关部门列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表》内的所有出口商品。

外贸业务检验证书的类型

(2)与饮食健康有关,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品。

(3)动植物产品。

(4)对他人生命或财产可能带来的危险物品。

(5)国际贸易条约、信用证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才能出口的商品。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才能出口的商品。

对于那些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更多的检验时间。只有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获得检验证书或者放行单之后才可装运出口。值得一提的是,在获得检验证书之后的两个月之内必须将货物运出,超期限则应重新向检验检疫机构报验,并交回原签发的所有检验证书和放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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