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海关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关注跨境电商商零售商品市场反馈、每年选取消费者关注度较高、质量安全负面消息较多、市场反响较差的高风险进口商品,在全国范围内抽查一定数量的样品,主要按照我国强制性标准与原产地标准进行比对验证,重点聚焦涉及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项目,向社会公开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供消费者借鉴参考。

对不合格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商品,海关责令相关企业采取技术处理、退运、销毁等风险消减措施,对尚未销售的按货物实施监管,并依法追究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对监测发现的质量安全高风险的商品,发布风险警示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主要在进出口环节对商品实施监管,为跨境电商零售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安全保障。

跨境电商监管部门如何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境内市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加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召回监管力度,督促跨境电商零售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清除已销售商品的安全隐患,依法实施召回;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市场监管部门与海关长期保持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联合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国内市场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无合法进口证明或相关证明显示采购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的商品,市场监管部门依职责实施查处,在境内市场销售环节监督跨境电商零售商品购买进境后未被再次销售,如实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切断一般贸易商品伪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逃避监管的销售出路,维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法定监管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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