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跟单员在打样实务操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客户的打样要求,准确、全面理解买方客户的打样要求。

首先,对打样要求的理解要准确。要对产品的专业生产过程有准确的把握,对专业术语有准确的翻译,要能够将买方客户的打样要求准确地传达给国内生产厂商,保证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出现失真的情况。

其次,对打样要求的理解要全面。强调全面理解买方客户的打样要求,这是因为在实践操作中有些外贸跟单员存在麻痹心理,只注意客户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忽略了客户对生产厂商、辅料、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是很多买方客户非常重视的方面,往往与某些国家政策相关联,外贸跟单员对此也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打样时间

外贸跟单员在处理样品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打样时间需要与客户要求的寄样时间相吻合。

首先,打样的生产时间需要在寄样时间之前,一般预留寄样时间。如果采用航空快递寄样,所需寄样时间较短;如果采用海运等方式寄样,寄样时间则相对较长。外贸跟单员需要根据寄样的安排调整对生产厂商打样时间的要求。

其次,打样时间不仅包括样品的生产时间,而且必须考虑样品面料、辅料的采购时间,如果某些商品的买方对样品的包装也有详细要求,还必须考虑包装及包装材料的购置时间。

打样数量

外贸跟单员在要求生产厂商打样时,可以不局限于买方客户的样品数量要求。一方面,对于寄交买方客户的样品,出口商最好保留复样,即保留一套相同的样品,此套样品作为业务人员将来与客户沟通的基础,也作为订单确认的标准。这一点非常重要。但是有些公司没有充分认识到留样的重要性,为客户提供样品后,自己手上没有了样品,而只留下了设计资料、材料样等。当客户需要进一步确认细节时,业务人员就没有任何与客户沟通的实物基础了,如果没法给客户及时的回应和解答,会给客户留下不专业的印象,十分不利于业务的进一步开展。另一方面,对于某些不涉及知识产权、专利等问题的产品,保留一定数量的样品可以方便出口商以后的业务开展,不必每次接到客户的询盘函后都重新打样。所以,在确定打样数量时,外贸跟单员需要结合业务的具体情况、产品是否具有普遍性等特点来考虑打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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