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监管场所是由海关批准设立由海关实施保税监管的特定场所,属于海关事权。保税监管场所分为三类: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保税仓库分为公用型、自用型和专用型。公用型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大家都在用,先由主营仓储业务的境内企业承包这一片仓库,然后提供给其他企业存储保税货物,这种是公用型。
自用型是指境内企业承包了这一片仓库,只用来存放自己公司的货物,不给其他企业提供存储服务。
专用型是针对特定用途或特殊商品存放的专用仓库,分为四大类仓库: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型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可以存放的货物范围如下:
①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②转口货物;
③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④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零售的零配件;
⑤外商暂存货物;
⑥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般贸易货物;
⑦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保税仓库不可存放的货物如下:
①国家禁止进境货物;
②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
③其他国家禁止的货物。
具体详情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