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收规定,消费者单跨境消费限额,在20000年2000元,年消费限额,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和将征收70%的税,关税暂定为0,超过一个消费限额或超过年度配额的货物将按一般跨境贸易所得税。那么如何计算跨境电商税收呢?具体算法如下:

跨境电商综合税一般公式: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70%;


关税=申报价值*税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临时关税税率为0%,因此关税税率为0;


GST =(完税价格/(1-GST税率))* GST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公式并不完全适用,因为在税制改革通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跨境电子商务的综合税配额优惠待遇,和税额的计算将根据内部和外部之间的区别不同的配额。


1. 在折扣限额内。


跨境电子商务购买的商品单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全年合计不得超过20000元人民币。不得征收关税。进口商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0+(进口增值税+消费税)×70%


2. 超过折扣限制。


当商品的贸易价值超过极限,也就是说,一次都超过2000元,或年度累计价值超过20000元,或者单一的海关价值不可分割的商品超过2000元的限制,总税收依法征收一般贸易。在这种情况下,可采用一般公式:跨境电商综合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单笔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单一交易价值超过2000元按照一般贸易总税收,是指交易的总额税,和不允许分成几个包的价值少于2000元税收优惠,也不仅可以超过量的一部分税收。


(2)累计成交金额超过2万元;累计成交金额在2万元以上,说明全年交易总额在2万元以上。例如,前几次花费了19000元,但这次花费了1100元,合计20100元,超过20000元。因此,需要按照一般贸易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总额1100元。


(3)单个不可分割商品的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的。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审核、评估后确定的价格。它是海关征收关税的基础。完税价格由海关估计,不确定。如购进的货物不能提供有效的价格凭证,则需要按海关核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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