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善后阶段的工作主要有进口付汇核销、争议处理、资料归档、国内销售等。
进口商提取货物入库后,准备做好市场营销及进口后续工作。
(一)进口付汇核销
外汇局已经取消进出口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而对进出口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在新制度下,企业收付汇无须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企业无须频繁往返于外汇局、银行之间。由此,企业的收付汇时间缩短,资金周转速度加快。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的单证和流程均大幅简化,银行柜台办理收结汇业务时间缩短,银行外汇业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大大提高。
在L/C、D/P、D/A和前TT结算方式下,外汇局对进口报关商品和付汇数据通过总量对比核查;在后T/T结算方式下,由付汇银行负责审查付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如报关单),完成对外支付后,银行自动予以核销。
(二)争议处理
在进口业务中,若出现合同违约、货物遇险等意外事件,则进口商还需处理争议与索赔。争议点不仅包括进口合同的违约,还包括内销合同的违约。
争议处理的解决途径通常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三)境内销售
进口商在境内销售商品,取得客户订单后,签订内销合同和开具销售出库单,通知客户付款,确认收到客户货款后,开具销售发票,同时附带进口报关证明文件(如报关单、检疫证明等),安排物流公司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进口商品进入市场销售、变现后,进口商才能获利,进而带动资金周转。对销售情况定期进行跟踪了解,确定进口商品的时效性,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调整进口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