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的术语。
加工贸易货物,是指在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物料、加工成品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其中包括经海关登记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企业。
运营者,是指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取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证的对外加工装配企业,负责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
加工企业,是指经经营企业委托,对进口物料进行加工、装配、加工,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尽管该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却具有相对独立的核算方法,并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执照)。
单位能耗,是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生产单位出口成品所消耗的进料件数,简称为单耗。
深加工结转,是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的料件加工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再出口的一种经营活动。
承包商,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并受经营企业委托进行外发加工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海关注册,并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
外发加工,是加工贸易企业,因自身生产工艺的限制,办理相关手续,经海关批准,委托承揽企业对加工贸易货物的某道工序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因其自身生产工艺的限制,办理相关手续。
检验是指海关查验资料、检查单证、核对实物及相关帐册等方法,检查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加工能力,并核查其进口、运输、储存、加工、组装、转让、转移、销售或出口贸易货物的情况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行为。
核销,是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处理复出口或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经审查、核实属实,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解除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