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中性包装( Neutral Packing )和定牌生产是国际贸易中常有的习惯做法,现分别予以介绍:
(一)中性包装
中性包装是指既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和厂商的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牌号的包装。也就是说,在出口商品包装的内外,都没有原产地和出口厂商的标记。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地名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地名和出口厂商的名称。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打破某些进口国家与地区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适应交易的特殊需要( 如转口销售等),它是出口国家厂商加强对外竞销和扩大出口的一种手段。为了扩大销售,我国也酌情采用这种习惯做法。
(二)定牌生产
定牌生产是指卖方按买方的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装上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而言。
当前,世界许多国家的超级市场、大百货公司和专业商店,对其经营出售的商品,都要在商品上或包装上标有本商店使用的商标或品牌,以扩大本店知名度和显示该商品的身价。许多国家的出口厂商,为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及其商业信誉和牌名声誉,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路,也愿意接受定牌生产。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如外商订货量较大,且需求比较稳定,为了适应买方转售的需要和有利于扩大我国产品出口,我们也接受定牌生产,其具体做法有下列几种:
(1) 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只用外商所指定的商标或品牌,而不标明生产国别和出口厂商名称,这属于采用定牌中性包装的做法。
(2) 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标明我国的商标或品牌,同时也加注国外商号名称或表示其商号的标记。
(3) 在定牌生产的商品和/或包装上,采用买方所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的同时,在其商标或品牌下标示“中国制造”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