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纠纷的基础,因此外贸卖家不能粗心大意地谈判和签订合同。在谈判和签署阶段,首先要确定用户的诚信,加强信用调查是确定交易伙伴的重要途径。在调查中,卖家应重点了解对方的性质、贸易对象的道德、贸易经验,特别是贸易伙伴的资本和负债、经济风格和履约信用,主要防范合同文本的风险。
一、如何规避风险?
1、谈判前参照完善的格式样本进行谈判,避免遗漏相关条款。
2、尽量提供自己的合同文本,自己主动。
3、另一方提供的合同应防止看不见的条款阴影条款。另一方提供的合同应在签署前带回公司考虑。不要匆忙签字。
4、在谈判过程中,E-MAIL、传真或口头协议以签订正式合同确认书为准,使合同具有确定性、公开性和警告性,避免电子证据(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传真)的证据缺陷。
5、业务条款风险防范(以支付条款为例)
如果是汇款方式,尽量要求进口商在合同条款中提供银行保函。
如果采用托收方式,卖家应该提前注意一些拉丁美洲国家经常按照D/A方式处理D/P方式;在进口商付款前,卖家应该更加注意确保货物的所有权,防止货物空缺;在办理托收时,不要在托收委托单上指定托收银行。
如果是L/C的方式,要注意规定对方的开证时间,开证银行,要求进口商退货前退还三套原提单。
二、注意法律规定:
1、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违约金条款,第二,要全面。第三个范围可以很高,但不要太高,因为条款太高而无效,这相当于让法院自己决定。
2、商检条款:商检certificate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索赔的依据。合同应明确规定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封单检验或现状检验、对标的质量和数量的异议和答复期限,以免进口商拖延。
3、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列出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以证明条件和通知期限,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
4、争议解决方案条款:由于许多原因,如国外执行困难,最好同意仲裁条款。条款表达应标准化,不能模棱两可造成麻烦。
5、法律适用条款:尽量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
6、合同文字及其有效条款:
防止侵犯外国专利权。由于我国此类纠纷较多,应注意避免侵权造成的外汇风险,明确法律责任。
保留货物所有权条款可以规定。在不影响正常贸易的情况下,约定货物仍由出口商所有,直到进口商未支付全部付款。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