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税收管理制度,是一国政府对出口货物采取的一项免征或退还国内间接税的税收政策。
出口退税与跨国经济贸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是作为一种涉外宏观经济政策被世界各国所认同,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出口退税政策作为一国对于出口的一项优惠措施,最初的目的在于鼓励出口,但在发展演变当中,由于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战略目标的需要,又成为国家对于出口商品结构的一种导向性调节工具。由于出口退税与企业产品的生产成本密切相关,因此出口退税率的降低或提高必然会使企业出口产品成本增大或缩小,影响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进而影响企业的出口量。另外,出口退税是生产和流通各环节中已经缴纳的国内流转税,在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里它着重于对实物经济而不是金融经济的影响,它与产出水平(或经济活动水平)的联系更为密切。
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实行普遍优惠与产业政策税收优惠相结合的原则。普遍优惠政策能够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推动出口贸易规模的增长。在出口退税普遍优惠的基础上,推行第二层次的产业政策税收优惠原则,即对不同行业、不同效益的出口产品实行差别性的税收政策,以促使企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单位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