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型海关监管区一线和二线之间是海关监管作业区,允许企业在海关监管之下开展业务。主要监管特点如下:
一是进境保税。
区域型海关监管区起源于改革开放初期吸引境外企业进境投资生产,主要生产方式是境外生产料件进入境内生产,将成品返销境外,即料件和成品都“两头在外”。为了避免实际未进口的料件进境征税、实际未从境内市场出口的成品出境退税,简化通关监管流程,降低企业进口税费成本和商品进出境通关负担,国家专门设立具有保税功能的区域型海关监管区,允许境外商品进入监管区可不缴纳关税和代征税,处于关税末付的保税状态,待商品实际进口进入境内市场时,再对商品征收税费。
保税政策让未实际进口进入境内市场的商品不需要缴纳进口税费,让企业不用承担进口税费成本,有力推动“两头在外”的保税加工贸易蓬勃发展,成为改革开放工业发展的初始引擎;保税政策让长期保税存储的商品在实际进口进入境内市场才缴纳进口税费,不实际进口进入境内市场可不缴纳进口税费,企业仅需要承担商品存储和通关费用,有力推动进出境保税物流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境内土地和人力资源的作用。
二是简化进出区手续。
区域型海关监管区监管重点是监管区内企业和在库商品:海关对经营企业要求开展业务前办理备案或审批手续,实施通关信用管理,及时宣传普及监管新要求,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对区内商品采取账册管理,实时记录商品入区、出区、在库情况,日常采取盘库、核仓等方式验核商品实际状态,及时清除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商品,确保账册与商品相符。海关在管住企业和商品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商品进出区通关手续;
一是一线进出境备案制管理,商品一线进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备案清单,除了涉及安全准入和禁限管理等少数特别监管要求外,通常海关信息化系统会自动审核放行,降低商品实货查验比例、提高进出境通关效率;
二是创新二线进出区监管,商品日常账册管理确保商品符合监管要求,二线进出区更侧重于手续性通关,在确保安全准入和税费安全前提下,创新实施出区进口“分送集报”、出口入区“先入区、后报关"等监管模式,允许商品先二线进出区后办理报关手续,满足企业生产“零库存”的高效物流配送需求。
海关主要在商品未进入实际物流配送流程的存储环节执行监管要求,避免全部商品在实际配送进出区时检查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为商品全球物流配送简化通关手续,助力企业实现商品“即需可取”的高效物流配送需求,促进充分融入全球物流配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