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常用的付款方式有三种,电汇、信用证与托收。电汇就是外商直接把钱经银行汇过去,这是外贸中主流的交易方式;信用证的应用现在越来越广泛,托收则一直不温不火地受到部分卖家的青睐。
没有任何一种付款方式是对双方都有利的,对出口商有利的,必然对进口商有影响,没有100%完美的解决方案。
现金预付(前T/T)是对出口商大大有利的,但会使进口商陷入极度不利的位置。赊账交易(后T/T)与跟单托收是有利于进口商的付款方式,而出口商却未必愿意接受。信用证处于中间区域,对双方都不特别有利或不利,是一种折中的解决方案。
如果赊账交易时出口商能融资,或是赊账交易能配合出口信用保险、保付代理等手段,出口商的风险下降。如果使用卖家所在国币种进行交易,则对进口商有风险,当然汇率变动可能对进口商有利,但其风险是不确定的。其实如果交易双方货币可直接兑换(不可直接兑换的意思是A货币需兑成C货币后才可兑为B货币),没有必要非用美元交易,而可以使用买家或卖家所在国的货币计价,这至少能减少其中一方的汇率风险。
影响付款方式的双方力量
除了双方的付款习惯与银行费用外,最终决定付款方式的是双方的市场需求对比及公司规模。如果出口货物供不应求,那么付款方式多半会选择对出口商较为有利的方式,例如预付。但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则反之。如果进口商的销售渠道多而有力,或进口商是知名的跨国公司,那么付款方式当然会向有利于进口商的方式倾斜。
每个买家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可能都不一样,如果买家是有诚意下订单的,他很有可能会答应卖家坚持的付款方式,毕竟谈妥一个供应商也不容易,就遇到过不少应卖家的要求尝试第一次开信用证的外国买家。有些采购量大的强势买家不会变更付款方式,例如某国际连锁超市集团下订单,一个远期信用证发过来,你不接受它就换供应商。出口商一定要注意区别对待,艺术处理。
按上述逻辑分析一下国内某些工厂的付款要求相当有趣。在中国内地似乎规模越小,技术含量越低的卖家,就越热衷于前T/T,不愿意后T/T,信用证与托收也不会使用。其实按买卖双方力量分析,愿意接受这种不利于自己的付款方式的,只有那些比卖家更山寨,规模更小的买家。这种出口商很容易陷入一种客户群越做越窄,新订单开发难如中奖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