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定义及通关流程详解
进出口商品检验也就是常说的商检,是外贸贸易里的关键环节,主要对进出口货品的品质、规格、数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做检验鉴定,核对是否符合贸易合同、行业标准和各国法规要求。2018 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并入海关后,通关流程大幅简化,报关报检实现合一,同时也明确了出口货物报检时限、证单有效期限以及国内商检机构的管辖分工。

一:进出口商品检验,简称商检,一般用于进出口贸易,是确定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重量、数量、包装、安全性能、卫生方面的指标及对装运技术和装运条件等项目实施检验和鉴定,以确定其是否与贸易合同、有关标准规定一致,是否符合进出口国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它已成为商品买卖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二:出口商品检验是指出口国政府机构依法所做的强制性商品检验,以确保出口商品能符合政府法规规定。其目的在于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建立国际市场信誉,促进对外贸易,保障国内外消费者的利益。
1.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8年4月20日原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式并入中国海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2018年238号),自2018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包括通过“互联网+海关”接入“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向海关一次申报,即报检和报关手续合并,只需要一道报关手续就可以办理通关。
2.报关单随附单证栏中填写报检电子底账数据号,海关就可以查看到商检信息。
3.需检验的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时间。经海关检验合格发给检验证书或者放行单的出口商品,一般应在证单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装运出口,鲜活类出口商品应当在两周内装运出口。超过上述期限的应向海关重新报验,并交回原签发的所有检验证书和放行单。
4.目前我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为中国海关。海关总署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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