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象思维

形象思维又称艺术思维。它是文艺创作活动在整个创作过程(从观察生活、选取题材到塑造形象)中所采取的一种思维方式。

形象思维的具体对象主要是人,或是直接的人物形象,或是自然的人物;思维的实在主体是活生生的具体生活材料、场景、状貌,并以形象的成果发挥思维的特有的最终作用。马克思早就指出,以抽象思维的方式掌握世界,与艺术的掌握,两者在方式上是不同的。

在形象思维过程中,思维主体始终伴随着强烈的情感活动,这种活动又被理性活动制约着。没有情感就不能构成形象的思维;而没有理性,文艺作品就会成为无意义的材料的堆砌,无限制的感情的宣泄,也就不能称为真正的艺术品。形象思维中的理性活动表现在,最初的思维材料是曾经被理性检验过的东西,而进入形象思维后,又有思维主体对生活事实的集中概括,最后的思维成果仍然具有理性认识的特点。

(二)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来反映现实的过程。对于理性的消费者来讲,他们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购买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文案策划人员必须给他们一个充足的理由才行。

文案创意应当遵循逻辑思维的规律,具体要求有以下几个。

1.概念要明确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所谓本质属性,就是决定该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

概念在文案创意中最直接的作用是确定文案定位。清晰的文案定位往往可以运用概念来形成。运用概念获取文案成功的例子很多。

2.判断要恰当

判断就是对事物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判断反映的是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

联系到文案创意,就是要通过文案用严密的逻辑语言建立起概念之间的合乎逻辑的关系,促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形成有利于企业的判断。

3.推理要合乎逻辑

推理就是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另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要保证推理能获得正确的结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前提要真实,推理形式要合乎逻辑。

文案要能唤起用户的需求,击中痛点,但如果文案中的产品不能和用户需求产生直接关联,就会产生更大的失误,用户则会在反感的情绪中去了解产品。试想这样的文案怎么可能吸引用户?这样的文案要想达到营销目的也根本不可能。

4.论证要有说服力

在论证的过程中,要善于运用“充足理由律”,意思是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其公式为

[(p→q)∧p]→q

式中,p代表其真实性需要加以确定的命题,称为论断;q代表用来确定p真的命题(也可以是一组命题),称为理由或根据;∧是一种逻辑符号,如a∧b读作“a且b”,在a和b同时存在的条件下事件才会发生,两者都要存在。

因此,上式的意思是说:一个命题p之所以被确定为真,是因为q为真,并且由q为真可以推出p为真。在这里,q就是p的充足理由。从这样的逻辑结构中可以看出其逻辑要求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理由必须真实;二是理由与推断之间要有逻辑关系,从理由应能推出所要确证的论断。

事实上,对于消费者来讲,所谓“论证过程”,正是企业产品发挥其功能的过程。如果某企业产品的质量不可靠,那么该企业一定会在这个论证过程中失败,这就是市场的逻辑。

(本文内容根据网络资料整理,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连连国际赞同其观点和立场)
*连连国际 (LianLian Global) 是连连数字旗下跨境支付核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