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垫付服务费。为加快清关速度,UPS 可为客户预先垫付关税和税费。UPS将根据已为客户垫付的费用数额,进行评估并收取相应的垫付服务费。进口至中国的货件的垫付服务费将按照进口关税和税费的 2% 收取。每票货件最低加收人民币20元。
②大型包裹附加费一最小计费重量(MBW)。当二个包裹的长度与周长(2x宽)+(2x高)1相加超过 330cm,但不超过UPS 的最大尺寸419cm 时该包裹将被视为“大型包裹”。大型包裹的最小计费重量为 40kg,每件包裹需额外加收人民币 378 元。
当货件已经被收取大型包裹附加费时,附加手续费将忽略不计。
③当地关税与税费。在 UPS 提供的费率表中不包含根据当地规定还可能产牛的附加费、增值税、关税和其他税费。
④超重超长费。UPS 快递服务不递送超过以下重量和尺寸的包裹。若 UPS 接收该类货件,将对每件包裹收取超重超长费人民币 378 元:
每件包裹的重量上限为 70kg。
每件包裹的长度上限为 270cm。
每件包裹尺寸上限为419cm (长+周长[(2x 宽)+(2x 高)])。
以上条件不适用于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关于 UPS 全球特快货运服务的相关费用,请参考服务的条款与条件。
⑤寄件人支付目的地进口关税 /税款的附加费。当选择“寄件人支付目的进口关税/税款”付款方式时,将向寄件人收取人民币 120 元的附加费。
⑥海关清关费用。UPS 对于常规的海关清关服务不收取附加费,包括不超过 5个关税细目货件的正式报关。对于超过 5 个关税细目的正式报关货件,从第 6个关税细目起每个关税细目需加收人民币 19 元,最高收费为每票货件人民币 1880 元。对于复杂的海关清关程序和集中清关要求可能加收附加费。可以致申UPS 客户服务中心以获取更多信息。
⑦到付拒付的附加费。若货件到付方的账号与付费方提供的账号不符,或者收件人或第三方因拒绝支付运费而导致的该账号无效,寄件人需为每票货件额外支付人民币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