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卖家注册商标的时候有时候需要注册中国和销售目的国家的商标,比如美国,那美国专利制度(申请和审批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有什么主要区别?
1、美国实行先发明制,中国专利制采用先申请制;
2、美国专利法存在“宽限期”,允许申请人在首次披露发明内容后一年内保留专利申请权,即发明人自己的披露不会影响其专利申请。中国专利法没有“宽限期”也就是说,日前以任何方式公开申请都会导致新颖性的丧失;
3、美国专利法有临时专利申请,但在临时专利申请一年之类的必须提出正式申请,否则,临时申请将被视为无效,而中国没有临时申请制度;美国专利申请有延期申请,中国专利申请无延期审查;
4、美国专利审查过程要求申请人向美国专利局提供已知的现有技术,隐瞒会使专利权无效,中国专利局没有这样的强制性要求;
5、美国专利申请必须同时进行检索和审查。中国专利无检索,实际审查期限自优先权之日起3年内;
6、中国专利有实用新型专利,而美国专利没有;
7、中美专利权利要求超额收费的计算标准不同。中国专利要求总数超过10项后收取超额收费。美国专利权利要求超额收费标准为:权利要求总数超过20项(多重附属权利要求需拆分),独立权利要求超过3项,多重附属权利要求。
美国专利制度(授权后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有什么主要区别?
1、专利申请授权后的保护程序不同。中国专利申请授权后,无论专利权人发现其专利存在缺陷,还是他人因阻碍其技术市场化而对专利权提出挑战,都可以在中国申请无效程序。
在美国,有三个程序可供选择:
a.专利权人发现,由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疏忽,授权专利难以执行。此时,可以启动再授权程序(re-issue);
b.挑战方想匿名提出专利无效,此时可以启动单方再审程序;
c.与中国无效程序类似,双方的再审程序由挑战方和专利权人共同参与;
2、缴纳年费的期限不同。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年(按申请日计算)缴纳年费,美国发明专利授权后每3.5年(按授权日计算)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