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宗农产品是指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运输量等较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进口商在进口此类产品前,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
商务部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组织实施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1.进口报告管理范围
并非所有的进口产品都需要进行大宗农产品备案,具体商品税号以商务部公布为准,目录外的肉类及副产品不需要备案。需要进行大宗农产品备案的产品包括:
(1)豆类及植物油产品(包括大豆、油菜籽、菜籽油、豆油、棕榈油、玉米酒糟和豆粕等);
(2)肉类制品(包括猪牛羊肉及其副产品);
(3)奶制品(包括鲜奶、奶粉等);
(4)食糖(进口关税配额外)。
2.备案材料
注:上述表格可登录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网站(http://ww.cccfna.org.cn)下载。
3.备案流程
(1)企业将上述4项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依次扫描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不接收网盘和压缩包形式)添加为邮件附件,文件大小请尽量控制在10M 以内。
(2)请将上述第一项《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企业备案登记表》填写后以word 文档(.doc/.docx)格式保存(无须签字加盖公章)添加为邮件附件。
(3)将包含以上两个附件的邮件发送至商会相关产品备案负责人邮箱,邮件标题应为“企业名称-xx产品备案申请材料”,并按邮件一般格式填写正文部分。
(4)商会备案负责人收到备案材料后,在1~2个工作日内根据材料情况,通过回复备案表中企业填报人(作为贵司联系人)邮箱通知备案结果,或告知企业补全、修改相关信息。企业备案资料符合要求后,将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发送备案成功邮件及电子版大宗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注意,相关备案信息联系方式以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