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成本、保险加运费)条款要求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办理货运保险,但卖方不需保证货物到达目的港,交货在装运港完成,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至买方。
卖方的责任:
办理出口海关手续。
在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自负运费和保险费,并及时通知买方。
取得出口许可证及其他官方批准,并支付相关税费。
提供证明货物已交至承运人的单据,包括电子单据。
买方的责任:
办理进口许可证及海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和费用。
接受卖方提供的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支付货款。
CIF条款在CFR基础上增加了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保险金额通常为CIF价加10%。如未约定险别,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限度的险别,额外险别费用由买方负担。
CIF条款的优势:
卖方安排运输和保险,但不承担将货物送至目的港的责任,CIF属于装运交货条款,不是“到岸价”。买方如预估货物到港前风险较大,应慎用CIF条款或协商调整。
案例分析:
英商B与广州A公司签订核桃仁进口合同,规定货物须于9月15日前抵达利物浦,未达视为违约。此条款要求货物如期到港,已变更CIF性质为到岸价,实质上不再是CIF合同。
CIF条款的变形:
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卖方承担装卸货费用。
CIF Landed(卸至岸上): 卖方承担卸货和运费。
CIF Under Ex Tackle(吊钩下交货): 卖方承担卸货费用,返运费用由买方承担。
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 买方承担卸货费用。
CIF条款的变形主要调整费用承担方式,但不改变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灵活运用CIF条款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费用承担,风险界限仍遵循CIF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