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承诺式票据,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两个,本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自己。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因此银行本票是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属于银行票据,具有较高的信誉。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一般商品交易,也可以用于劳务及其他款项的结算。银行本票可以办理转账结算,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仅限于同城使用,在这一点上不同于汇票。

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可以是在出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是没有在出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但申请人必须先足额交存一定的本票资金。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资金转账速度是所有票据中最快最及时的。定额银行本票的起点金额是1000元,可以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两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丢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丢失不得挂失。我国普遍运作银行本票的时间并不长,银行本票还是一种较新的票据结算方式,银行本票对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办理转账结算具有明显的优点。从长远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票据使用、流通的广泛,对出票人的资格限制必定会逐步放宽。

银行本票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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