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非洲地区的海运贸易时,深入了解各国港口的特殊规定是至关重要的,这能有效避免货物在运输和清关过程中遭遇阻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
埃及:运往塞德港且承运条款为 “CY - CY” 时,卸货港填写有特定格式,提单最后交货地需空白。若收货人自安排内拖,品名描述栏也有相应规范写法,以保障收货人顺利清关。
西非:港口规定繁杂,多需进口许可证号,私人物品相对宽松。若无相关号码,船公司常不签发提单,特殊情况可与船公司协商保函放单。且西非海关严格,货物到港后尽量不做更改,否则面临高额罚金。
科特迪瓦:阿比让海关要求提单和舱单货物名称详细,发货人须提供特定号码,否则承担海关罚款。经此过境的货物,需注明 “科特迪瓦过境” 才能免税。
尼日利亚:出口货物需 CRI NO 才能清关提货,否则原船带回。拉各斯港拥堵严重,建议我国出口企业只用阿帕帕港,尽量签 FOB 合同,进口企业提前准备,充分考虑滞港因素。
贝宁、多哥:发货人要提供 CTN 或 BSC 号码,由收货人向当地机构索取并显示在提单舱单上。
安哥拉:发货人装船前要取得特定号码并在提单资料中提供,否则货物到港无法清关卸货,还会产生罚金。
加蓬、刚果:发货人需分别取得相应号码并在提单舱单上显示,避免海关罚金。
东非: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转运货需发货人提前提供文件给船公司做转关手续,收货人还需再次清关。海关关注货值,船公司对转运货有限重,港务局对特定货物包装有标志要求。
吉布提:去埃塞货物多从此中转,埃塞规定进入该国货物须持埃航提单报关,接货时要根据收货地址选择船公司和贸易方式。吉布提港口对转运货物文件和唛头填写有规定。
肯尼亚:出口货物需在该国保险公司投保,不接受 CIF 条款。
苏丹:到苏丹港货物提单要显示到付附加费,进口集装箱因吊机问题有重量限制。
马达加斯加:曾有货物因集装箱内商品件数问题被海关扣留。
南非:转到内陆货物超重会加收转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