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日常消费产业的发展和企业对精细原材料需求的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从国外进口小包装危险化学品。如墨水、胶水、消毒剂、喷雾剂等小包装货物,都可能是危险化学品。 

下面对照《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督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的相关要求,带大家来了解下相关内容。 


1、规范申报 


129号公告要求: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 


具体要求:危险化学品同时属于危险品的,应当填写危险品信息项目的内容。对于使用有限数量包装和例外数量包装的小包装危险化学品,可以简化部分内容: 


1)可以简化的内容 


包装类别:若采用有限数量包装,例外数量包装,可选择无。 包装UN标记:如果使用有限数量的包装和例外数量的包装,可以填写/。


2)不能简化的内容 


危险类别:使用有限数量包装、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还需填写1-9类危险货物。 


UN编号:使用有限数量包装和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还需填写四位UN编号。 


2、包装及运输标签 


129号公告要求:进口危险化学品包装应检查包装类型、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公告规定。 


具体要求:危险货物运输数量、货物包装、包装标志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按有限数量或者例外数量包装运输。具体情况请参阅《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 《危险货物清单》及相关国际规章。


1)可简化的内容 


在海运方式下,有限数量包装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不再需要贴上易燃、腐蚀等运输标签,以及海洋污染物标签、正式运输名称和联合国号码。


此外,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例外数量包装不需要贴上运输标签。


2)不能简化的内容 


在空运方式下,在加贴运输标签的基础上,有限数量包装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还应额外显示有限数量包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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