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跨境电商通关监管模式有哪些?
(1)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电子商务”。
(2)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7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简称“保税电商”。
(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5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39”,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A”,简称“保税电商A”。
(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可知,有“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网购保税进口A”(监管方式代码1239)。
(5)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全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