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跨国交易模式,引领着全球电商市场的快速发展。然而,对于消费者而言,跨境电商购物是否需要交纳关税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等法律法规规定,跨境电商购物在一定条件下需要交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费,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商品类别、价值、数量等因素进行判定。
跨境电商进口关税的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征收税种。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主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将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 限值和税率。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 二次销售与禁止销售。
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4. 适用范围。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适用于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商品。具体包括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商品,以及未通过电商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提供统一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商品。
结论: 跨境电商进口关税及税收政策的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明确的缴税标准和税率,同时加强了对跨境电商交易的监管。消费者在跨境电商购物时,需根据商品属性和价值了解相关税费情况,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交易合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