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对配方奶粉、化妆品商品是怎么规定的?
答:《正面清单》出来后,很多人都特别关心配方奶粉、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的情况。实际上,财政部关税司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这些品类均有官方解读。
关于"配方奶粉"备注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
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从这个官方解释可以看出,当前跨境电商进口的配方奶粉与一般贸易进口一样,暂时不需要获得新《食品安全法》中的"产品配方注册证书"。需要注意的是,配方奶粉现行的工厂注册是必备的。不过,主流品牌的配方奶粉生产工厂几乎都有注册。
关于化妆品备注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包括备案凭证,下同)的产品。
目前,已获得进口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达到13.6万多种,具体名单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进口化妆品"数据库中对外公布,涵盖了绝大部分国际知名品牌和主流产品,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可以选购到品牌、品类范围足够丰富的化妆品。对于化妆品,"首次进口"现明确为"是否取得许可批件",而不是说之前跨境电商进口过的就不算首次进口。
简单来说,这个规定就是和一般贸易的规则一样,跨境电商进口的化妆品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批件。截至2016年4月,获得许可批件的化妆品数量为136295条,但真正处于"当前"状态(即有效状态)的仅为53231条。53231个化妆品 SKU 能否满足老百姓的基本需求呢?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肯定是不够的;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肯定是越多越好的;站在政府的角度来看,这个数量肯定是足够满足普通老百姓的基本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