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量税的计征方法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数量、体积、重量等计量单位计征关税的方法。计算时以货物的数量(体积、重量)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
(2)计算公式
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适当的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适用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如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完税价格审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CIF价格。
⑤根据汇率适用规定,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完税价格)。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4)计算实例
实例
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进口柯达胶卷100800卷(宽度35毫米,长度1.8米),成交价格为CIF青岛10港币/卷,规格“135/36” 的彩色胶卷1卷=0.05775平方米,计算应征进口关税。(100 港币=人民币87.91元)
解:
确定税则归类,彩色胶卷归入税号3702.5410;
原产地香港适用最惠国税率28元/平方米;
审定其实际进口量100800卷x0. 05775平方米/卷=5821.20平方米;
应征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
=5821.20平方米x28元/平方米
=162993. 60(元)
审定完税价格为100800卷x10港币/卷= 1008000港币,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为100800港币x0. 8791 =88632.80元(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