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合税的概念

复合税是在《进出口税则》中,一个税目中的商品同时使用从价、从量两种标准计税,计税时以两者之和作为应征税额征收的关税。

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映机、摄像机、非家用型摄录一体机、 部分数字照相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关税。

(2)计算公式

应征税额=进口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x进口从价税税率

(3)计算程序

①按照归类原则确定税则归类,将应税货物归入适当的税号。

②根据原产地规则和税率适用规定,确定应税货物所适用税率。

③确定其实际进口量。

④根据完税价格审定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税货物的完税价格。

⑤根据汇率适用规定,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

⑥按照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应征税款。

进口复合税的计算方法

(4) 计算实例

实例

国内某公司,从日本购进广播级电视摄像机40台,其中20台成交价格为CIF宁波4000美元/台,其余20台成交价格为CIF宁波5200美元台,计算应征进口关税。(1美元=人民币6.82元)

解:

确定税则归类,该批摄像机归入税号8525.8012;

货物原产国为日本,关税税率适用最惠国税率,经查关税税率为:完税价格不高于5000美元/台的,关税税率执行单一从价税35%,完税价格高于5000美元/台的,每台征收从量税,税额为12960元,再加3%的从价税;

确定后成交价格合计为80000美元(每台4000美元的20台)和104000美元(每台5200美元的20台);

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545600元和709280元;

按照计算公式分别计算进口关税税款。

单一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口关税税率

=545600 x35%

= 190960.00(元)

复合进口关税税额=货物数量x单位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

=20x12960元/台+709280x3%

=259200.00+21278.40

=280478.40(元)

合计进口关税税额=从价进口关税税额+复合进口关税税额

= 190960.00 + 280478.40

=471438.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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