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防范交货违约的风险

卖方在履行交货义务时,有时候会因为交货的数量、质量、包装、时间等方面与买卖合同不符而带来损失。要防范这种风险:首先,要认真研究产品,根据产品的基本要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尤其是根据卖方来样成交的,确保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要求;其次,要做好对供应商的跟单工作,确保供应商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货;最后,还需要对买卖合同中涉及合同标的和交货条件等方面的条款审慎签订和执行,以免因为违约而给卖方造成损失。

国际贸易中,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买卖合同的规定严格相符。但是,有些商品由于自然损耗、工艺特点等原因,难以保证交货质量与合同规定完全一致。订立合同的质量条款时,一方面要规定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另一方面又不宜把条款规定得过死,可以规定一些灵活条款,如质量的机动幅度条款和品质公差条款等。

为了避免买卖双方日后的争议,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完整准确,对计量单位的含义双方要理解一致。采用对方习惯使用的计量单位时,要注意换算的准确性,保证交货数量与合同要求一致。在实际业务中,有些货物的数量由于自身特性、生产、运输及包装条件等的限制而无法准确计量的,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如溢短装条款。对于“约”数(Approximately or About)条款,除非买卖双方事先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或在“一般交易条件”协议中加以规定,否则不宜采用。

在包装方面,买卖双方必须认真洽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对于买方要求做定牌包装的,一定要在包装条款中注明“如发生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一概由买方负责”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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