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商标异议是质疑商标申请的重要途径,但专利申请也有类似的程序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不是专利异议。有几种方法,但它们有不同的名称,只适用于实际的非临时专利申请。
未决实用专利申请可以提交抗议(Protest)或授权前的异议(Pre-Issuance Submissions)。由于专利抗议的时间要求非常严格,很少使用。因此,授权前的异议更实用,也是挑战非临时专利申请的最有可能方式。
专利抗议与授权前异议:时间差异
专利抗议最不切实际的要求是最后期限。抗议必须在申请公布或授权通知之日(以早期为准)前提出。专利抗议的期限导致了一个问题。抗议者如何知道一项尚未公布的专利申请?
另一方面,授权前的异议给了潜在挑战者足够的时间。假设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反对者可在公告日期或审查员第一次驳回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反对(以后者为准)。
授权前异议(Pre-IssuanceSubmissions)程序所需文件:
1、文件清单;
如果是美国专利,需要列出专利号、第一发明人名称、授权日;
如果是美国专利申请,需要列出专利申请公开号、第一发明人名称、公开日;
外国专利或者已发布的外国专利申请,应当列出申请人、专利人或者第一发明人的名称、适当的文件编号、专利或者专利申请的公开日期;
如果是非专利出版物,需要列出作者、标题、提交页数、出版日期、出版人和出版地点。如果不知道出版日期,提交人必须提供出版证明。
2、文件清单中有关文件的简要描述;
3、除美国专利和美国专利申请出版物外,文件清单中每一项的清晰副本;
4、文件清单中非英文文件的英文翻译;
5、提交人的声明:包括提交人是否有义务遵循§1.56对USPTO信息披露第三方符合35条要求U.S.C.122(e)和§1.290的要求。
专利抗议(Protest)程序所需文件:
1、声明。实际利益方在申请中提交的第一份抗议声明;或者为什么第二次或后续抗议与之前提出的抗议有重大区别;
2、文件信息清单,包含
如果是美国专利,需要列出专利号、第一发明人名称、授权日;
如果是美国专利申请,需要列出专利申请公开号、第一发明人名称、公开日;
外国专利或者已发布的外国专利申请,应当列出申请人、专利人或者第一发明人的名称、适当的文件编号、专利或者专利申请的公开日期;
如果是非专利出版物,需要列出已知确认日期的信息,如作者、标题、页数、出版日期、出版人、出版地点等。
3、文件清单中有关文件的简要描述;
4、除美国专利和美国专利申请出版物外,文件清单中每一项的清晰副本;
5、文件清单中非英文文件的英文翻译。需要注意的是,抗议提交后不会收到专利局的相关通知。抗议未进入或者失败的,退回抗议处或者在专利局选定处废弃。
一般来说,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第三方提出公众意见或者其他形式的反对意见的,需要保护未决申请。因此,在美国提出公众意见的要求比在中国更复杂、更严格。提交人应充分关注申请期限,尽快提出第三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