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10年努力,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这是继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之后建成的世界第三大自由贸易区,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达成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自贸区。2013年10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文莱出席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倡议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谈判。2014年5月,中方已向东盟方提交了升级版倡议草案,获得东盟方的积极评价。
2016年8月4日,第15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率团出席会议,就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提出五点建议。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同意提交9月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纪念峰会并作为会议重要成果对外发表。
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提出五点建议。
深入对接发展战略,携手共建“一带一路”。中方将按照中国领导人所强调的“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而是沿线国家的合唱”,将“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国家各自发展战略充分对接,积极推进相关领域务实项目的开展,深入推进全方位互利共赢合作。
大力推进产能合作,构建跨境产业链条。中国与东盟具有加强产能合作的良好基础,发展潜力巨大。中方愿与东盟一起,开展电力、铁路、公路、汽车、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编织、信息通信、工程机械、装备制造以及农业等领域集群合作,鼓励双方企业开展投资、工程、技术、服务、贸易等全方位合作,以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点亮亚洲经济发展,为全球经济振兴提供经验。
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参与东盟一体化进程。中方将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东盟欠发达成员提供发展援助,消除成员国间的发展差距。继续支持《东盟共同愿景2025》,参与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以及《后2015互联互通发展规划》的制订实施,大力推进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和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积极考虑通过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等平台提供融资支持。
支持东盟发挥核心作用,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年内完成谈判。东盟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发起者和引领者。中方坚定支持东盟在谈判中发挥主导作用,愿与各方通力合作,坚持包容、合作、务实的原则,兼顾各国不同发展水平,在坚定雄心水平的同时展示灵活性,抓紧解决分歧,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谈判。
拓宽中国-东盟合作领域,打造互利共嬴新亮点。支持地方省区与东盟国家建立务实高效的经贸合作机制,深化双方在园区建设、产业对接、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合作,促进地方合作从沿边、沿海毗邻省区向纵深发展。搭建中小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培育上下游产业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