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装的重要性
商品包装是商品生产的继续,追加在包装上的费用也属生产费用。凡需要包装的商品,只有通过包装,才算完成了生产过程,商品才能进人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以实现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因为,包装是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质量完好和数量完整的必要措施。有些商品,如液体商品、流质食品和照相胶卷等,甚至根本离不开包装,它们同包装已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除少数商品难以包装、不值得包装或根本没有必要包装而采用散装(In Bulk)或裸装(Nude Pack)外,其他绝大多数商品都需要有适当的包装。商品经过适当包装,不仅便于运输、装卸、搬运、储存、保管、清点、陈列和携带,而且不易丢失或被盗,并具有促销的作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国际市场竞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各国都把改善包装,特别是销售包装作为加强对外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这是因为,精美的销售包装,不仅在销售过程中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还能美化商品。商品的良好包装有利于提高售价和扩大销路;反之,如商品包装不好,即使是适销对路的良好商品,也卖不上好价,就有可能出现“一等商品、二等包装、三等价格”的情况。
鉴于包装如此重要,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包装工作,无论是各生产企业还是销售部门,都要共同配合搞好包装工作,使我国出口商品的包装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和增值等多方面的要求。
(二)约定进出口商品包装条件的意义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交易双方都十分重视商品的包装和包装条件的约定,他们都视包装为说明货物的重要组成部分,视包装条件为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约定的货物,“ 必领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
方式装箱和包装。”“ 否则即为与合同不符。”其他许多国家的法律也规定,如卖方交付的货物未按约定的条件包装,或者货物的包装不符合行业习惯,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可见,重视出口商品包装工作,并切实按约定的包装条件与行业习惯进行包装,对顺利履行合同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包装在流通过程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可将包装分为运输包装( 即外包装)和销售包装(即内包装)两种类型。前者的主要作用在于保护商品和防止出现货损货差;后者除起保护商品的作用外,还有促销的功能。为了充分发挥包装的作用,以扩大商品出口和提高经济效益,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包装工作,切实掌握包装方面的基本知识,密切注意国际市场的包装动态,并订好合同中的包装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