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业服务贸易?

贸易专业服务是指国家间专业服务的交换,即一个国家在其所在国取得的一些专业或商业营业执照、学位证书和技术职称资格,外国专业服务提供商以各种方式提供相关服务,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经验和信息,并获得报酬。

专业服务贸易形式

与其他眼务贸易一样,专业服务贸易主要有四种形式:

  • 过境交付。

一个国家的专业服务提供商不需要直接接触消费者,而是通过电信、邮电、计算机网络等某些媒体为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专业服务。例如,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坐在家里,使用计算机网络为海外机构设计图纸和咨询,注册会计师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为海外客户提供会计服务。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这种交易方式将继续增加。

  • 海外消费。

一国消费者到另一国接受专业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如本国病人到国外就医。

  • 商业存在。

一个国家允许专业服务提供商以商业实体的形式在自己的国家开业,如外国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到自己的办事处或分支机构,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这种形式是专业服务贸易的主要交易方式,也是一个迫切需要开放的领域。

  • 自然人流动。

一个国家的专业服务提供商作为自然人进入其他国家提供专业服务。如外国工程师、医生、律师等从事个人专业服务。这四种交易形式都是专业服务提供商的交易行为。

专业服务的消费者是专业服务的进口商,专业服务的提供者是专业服务的出口商。专业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中快速崛起的新兴贸易领域GATS重要项目。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中达成的一系列专业服务贸易法律规范是各国专业服务贸易的基本标准。专业服务的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GATS、总协定下设的第二个附件(根据本协定自然人提供服务活动的附件)>>)在部长级会议作出的《关于专业服务的决定》中。

GATS对专业服务贸易的一般义务规定

1.最惠国待遇。成员必须遵循最惠国待遇的一般做法。申请最惠国待遇豁免的,必须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豁免第二条义务的附录》的规定。同时,原则上豁免不得超过10年,必须经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委员会审议。

2.透明度。

3.国内规定。在做出具体开放承诺的专业服务部门,各成员应确保影响服务贸易的一般适用措施将在合理、客观、公正的情况下实施。为确保国内相关专业服务的规定,主要涉及资格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证条件,不成为不必要的贸易障碍,各成员应建立客观透明的资格和程序;技术标准应遵循国际标准,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许可证程序不限制提供专业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的技术标准不会造成过度负担。

4.承认。为全面或部分履行专业服务提供商的相关批准、许可证或证书的标准或标准,一名成员可以承认特定国家的教育程度、经验、资格和颁发的许可证和证书,通过协调或其他方式获得的认可,应当基于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协议或安排,也可以基于自动认可;当专业服务提供商申请获得批准、许可或证书时,一名成员不应使其成为国家歧视的一种手段,或对专业服务贸易构成隐藏的限制;在适当的情况下,成员应与相关政府或非政府机构合作建立和采用认可的共同国际标准和标准以及相关服务贸易行业实施的共同标准。

5.补贴。补贴可能会扭曲专业服务贸易,成员不应对其他成员的专业服务和专业服务提供商采取补贴,但应灵活处理发展中国家的补贴需求。

GATS专业服务贸易的具体承担义务规定

具体义务与各部门和分部门的开放有关。服务部门和分部门必须履行开放承诺,未履行具体承诺的部门不得执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

1.市场准入。各成员给予其他成员的专业服务或服务提供商的待遇不得低于承诺计划中同意和规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在做出具体的开放承诺后,成员不能维持和实施任何形式的数量限制,除非在减少表中有具体规定。

2.国民待遇。在不违反《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规定,与承诺计划中的条件和要求一致的情况下,每个成员应在影响专业服务提供的所有措施中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专业服务和服务提供商国民待遇。无论成员给予的待遇是否相同,只要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不歧视外国专业服务和服务提供商,就符合国民待遇的规定。由于教育服务的特殊性,教育服务自然人流动容易受到东道国各种因素的影响,各国对自然人流动提供教育服务有不同程度的限制或采取措施,造成实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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