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服务流程如下:下单→报关出口→一达通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退(免)税申报→收结汇→外贸服务补贴款项发放→结算。
(1)下单。客户于截关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提供出口货物相关资料。如为法检产品且法检备案已完成,请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客户可选择人工下单或自助下单。
(2)报关出口。
(3)一达通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收齐相关资料后,一达通在7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办理完毕并寄还客户。
(4)退(免)税申报。客户自行在当地办理退(免)税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出货之日起次年4月30日止。
(5)收结汇。外汇款汇款至一达通账号后,一达通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结汇。
结汇规则:
深圳中行和浙江中行:
当日上午 11:30之前收到的外汇款以中国银行11:00-12:00现汇买入价结汇,
当日11:30-17:30收到的外汇款以中国银行16:00-17:30现汇买入价批量结汇,
17:30之后的顺延至第二个工作日。
香港中行:
当日上午12:00前收到的外汇款以中国银行10:30对外挂牌汇率结汇,
当日 12:00至24:00外汇款,以中国银行下午15:30对外挂牌汇率结汇。
(6)外贸服务补贴款项发放。自助下单享受1美元补贴1分人民币。人工下单不享受
外贸服务补贴。
(7)结算。客户发起结算后,一达通将结算款项汇至客户对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