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资金划拨指接收银行的义务。
①在接受支付命令后,向受益方银行或某一中介银行签发一项支付命令,其内容应与该接收银行收到的支付命令相一致,且其应有以适当方式执行贷方划拨所需的指示。当接收银行签发了它自己的支付命令以后,它就成为该命令的发送方并且承担与该命令有关的发送方的义务。
②收到有缺陷的指令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该指令的发送方,无论接收银行是否接受了支付命令,通知的义务都存在。
③按照指令人的指令完成资金支付。
④就其本身或后手的违约行为,应向其前手和付款人承担法律责任。
通常资金的支付从付款人开始,经过付款人银行、中介银行、认证机构、收款人银行等一系列当事人,每一当事人只接收其直接指令人的指令,然后向其接收人发出指令,并与他们存在合同上的法律关系。
电子资金划拨收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收款人具有特别的法律地位。在电子支付法律关系中,收款人虽然是一方当事人,但由于收款人与指令人、接收银行并不存在支付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款人不能基于电子支付行为向指令人或接收银行主张权利,收款人只是基于和付款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与付款人存在电子支付权利义务关系。这一点反映出电子支付与票据支付法律关系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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