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跨境电商作为一个较新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在政策方面,欧盟在其电子商务统计中出现了跨境电商(Cross-border E-commerce)的名称和相关内容,主要是指国家之间的电子商务,但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含义。在国际组织方面,联合国于2000年就已经关注到国际贸易和电子商务的关系: 2010年国际邮政组织(IPC) 在《跨境电商报告)中分析了2009年的跨境电商状况,但也没有对跨境电商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而是给出了“Intermet Shopping"“Online Shopping”“Online Cross-border Shopping"等多个不同的说法。另外,尼尔森等著名咨询公司及诸多学者的学术研究中也运用了不同的名称,如跨境在线贸易、外贸电子、跨境网购、国际电子商务等。
总体来看,这些概念虽然表达不同,但反映了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渠道上的现代性,即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渠道为交易途径;二是空间上的国际性,即由一个经济体成员境内向另一个经济体成员境内提供的贸易服务;三是方式上的数字化,即以无纸化为主要交易方式。
因此,跨境电商的概念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达成交易的跨境进出口贸易活动。
狭义的跨境电商特指跨境网络零售,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跨境支付结算,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贸易新业态。跨境网络零售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新型贸易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