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许可证是指已经取得进出口权的外贸经营者在从事进口或出口国家限制的进出口货物的贸易时,必须事前获得国家许可,获取进出口许可证,否则不能进行该商品的进出口交易。

怎样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申领进出口许可证一般要经历以下步骤。

1.领证人申请

领证人即申请人,进出口许可证的领证人应由进出口单位指派专人申领,其中出口许可证不能委托他人代领,因特珠情况确需委托他人的,要出示领证单位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同时,领证人提出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出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需申领单位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申请表不得有任何涂改。

•有效的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

•有关主管部门下达的出口配额文件。

•第一次办理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审定证书》(正本复印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发证机关审核并发证

领证提交上述申请资料后,发证机关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确认无误的各项申请资料录入电脑。

发证机关在申请表送交后3个工作日内,对领证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许可证一式四联,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联交由领证人,凭此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和银行结汇手续。同时海关向领证人收取一定的办证费用。

进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31日,其中出口配额的有效期为当年12月31日前(含);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进口配额有效期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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