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集装箱船到港口后靠泊上码头,在港区将集装箱从船上卸下,堆放在港区的集装箱堆场上,目的港代理负责向口岸海关进行分拨货申报,然后将集装箱提出后到海关监管仓库拆箱分拨。
②船代签发港区提货单,确认船公司提单的舱单信息给口岸海关。
③目的港代理负责签发分拨货提货单,确认分单的舱单信息。
④收货人按照海运提单规定换取分拨货提货单。
⑤口岸报关行向口岸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转关手续,取得转关申报单,然后安排海关查验加封。监管车辆到达监管仓库后装货,由海关查验并施加海关封志,通过运输将货物送抵内陆通关点。
⑥内陆通关点检查海关封志后拆封,将货物卸入监管仓库。
⑦内陆报关行接受收货人委托向内陆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办理通关手续。
⑧海关放行后,运输车队凭盖有海关、检验检疫机构放行章的正本提货单到内陆通关点的海关监管仓库提货,通过运输送给收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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