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出口大多需要用木质材料包装。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为保护本国的资源,对有的进口商品实行强制的检疫制度。对于木质包装材料,出口之前需要做熏蒸处理。各国对外来木质包装要求进行熏蒸处理是为了防止病虫害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木质包装材料需要被强制熏蒸的做法源于欧盟在1999年6月和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针对木质包装的紧急法令。1999年6月的法令(简称1号法令)主要内容如下:木材上必须没有树皮;不能有直径大于3毫米的虫蛀洞;必须对木质包装材料进行处理,使木材含水量低于20%。但该法令没有要求出具官方检疫证书,只要符合标准便可出口。2001年10月的法令(简称2号法令)则要求出具官方检疫证书(熏蒸/消毒证书),并注明木质包装材料来自非疫区。
根据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以下除外:“经人工合成或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熏蒸方式有使用药物处理和热处理两种方式,药物处理一般采用溴甲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4号公告通知,从2005年3月1日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检疫除害方法实施处理后,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并加贴IPPC的专用标识(胶合板、刨花板、纤维板等除外),方能报关出口。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
XX-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2个字母,代表国家编号,如“CN”就是中国编号;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生产企业的3位数登记号;
YY一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为“MB”,热处理为“HT”。
木质包装出口到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西兰、土耳其、墨西哥、智利、巴西、南非、菲律宾等地都必须做熏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