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的方法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检验商品的数量划分,可以分为全数检验与抽样检验。

(一)全数检验方法

全数检验就是对待检产品逐个进行的检验,又称全面检验或100%检验。这种质量检验方法适用于生产批量很小的大型机电设备产品,对生产批量较大的产品,如电子元器件就很不适用。

(二)抽样检验方法

抽样检验是外贸出口商品质量检验中使用最多的方法,是指从一批交验的产品(总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样本进行质量检验,然后把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产品是否合格或是否需要再进行抽检后裁决的一种质量检验方法。

1.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1)批、批量。具有大致相同的生产加工条件,生产时间大致相同的同等级、同品种、同规格尺寸、同原材料工艺的产品可组成商品批,用N(自然数)表示。

(2)单位产品。为满足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被称为单位产品。

(3)样本大小。样本是指从被检批中抽取用于检验的单位产品的全体。样本中所包含的单位产品数量称为样本大小或样本量,用n表示。

(4)接收质量限(AQL)。AQL是指生产方和接收方共同认为可以接受的不合格品率上限。

(5)检验水平(IL)。ISO2859以及我国的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2828.1-2012)都规定了检验水平分为一般检验水平(三个一般检验水平:I、Ⅱ、Ⅲ)和特殊检验水平(四个特殊检验水平:S-1、S-2、S-3、S-4)。

(6)抽样检验方案。将样本大小和判定数组结合在一起的检验方案,被称为抽样检验方案。一次抽样检验方案是指由样本大小n和判定数组(Ac,Re)组成的抽样方案。其中,Ac为合格判定数,即判定批合格时,样本中所含不合格品的最大数,也称接收数; Re为不合格判定数,是判定批不合格时,样本中所含不合格品的最小数,也称拒收数。二次抽样检验方案是指由第一样本大小m、第二样本大小n₂与判定数组(Ac1,Ac2, Re1,Rez)组成的抽样方案。以此类推,五次抽样检验方案就是由第一至第五样本大小 n, nz,ng,ng,ns与判定数组(Aq,Ac2,Ac3,Ac,Acs,Rei, Rez, Re3,Re, Res) 组成的抽样检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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