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 术语的原文为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中译名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按 CPT术语成交,卖方应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买方承担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1.买卖双方基本义务的划分

(1)卖方的义务。

①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②订立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有关运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

③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时起的一切风险。

④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交货的通常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 (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的义务。

①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海关手续,支付有关关税及从其他国家(地区)过境的费用。

②承担自货物在约定交货地点交给承运人之后的风险。

③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

④支付除通常运费之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卸货费。

2.CPT与CFR的异同点

CPT与CFR 同属C 组术语,按这两种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风险均是在交货地点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卖方都要负责安排自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其费用。此外,按这两种术语订立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需保证按时交货。

CPT与CFR 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界限也不相同。CFR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为界: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因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丝定,风险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除此之外,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需提交的单据等方面也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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