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明;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地区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第二,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第三、办理途径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一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是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第四,办理步座
准备华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带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第五,爱理机构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第穴,《国际注册证》的领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sation,WIPO)国际局在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国际注册证》并通知各被指定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
《国际注册证》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再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的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