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理赔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在实践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做到既要维护我方的正当权益,又不影响双方的贸易关系。在理赔时,应注意下列各点:

(1)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国外买方提出的单据和出证机构的合法性。对其检验的标准和方法也都要一一核对,以防买方串通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或国外的检验机构检验有误。

(2)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清责任。为此,必须会同生产部门或运输部门对商品品质、包装、储运、备货、运输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查清货物发生损失的环节、原因,并确定责任范围。如果属于船公司或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应交船公司或保险公司处理;如确实属于卖方的责任,我们就应据实予以赔偿。对国外商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可靠的资料,以理拒绝。

(3)要合理确定损失程度、金额和赔付办法。如果索赔方未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包括利润方面的损失,则我方应从对方索赔金额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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